Tuesday, March 31, 2009

嚴重損害業者利益‧燕窩商公會反對新指南

彭亨州燕窩商公會會長李廣興催促政府正視養燕業者的處境,並堅決反對由全國城市規劃組及關丹市議會所擬定兩項政策。

他表示,新的養燕指南草稿是於今年1月13日發出,裡面5.1項第ii條文指出,所有建立在城市地區的燕屋必須在限定3年後,即今年起至2012年之前搬遷到郊地區。

“這一項條文不但嚴重損害燕屋業者的利益,更違反了政府2007年指南中的承諾,所有在2007年6月31日前建立的燕屋可以保留。”

他是於週日(3月29日)下午舉行的年度會員大會後,召開記者會時這麼表示。
他指出,目前全彭有90%燕屋建立在市議會規劃下的城市地區,搬遷指令相等於關閉,因為燕子不會隨著燕屋搬遷而跟隨搬家。

不滿強制簽署宣誓書

另外,此會也不滿關丹市議會實行的新措施,即強制申請農業地建立燕屋執照業者簽署一份宣誓書。

“宣誓書中列明,燕屋執照需每年更新,期限最高為5年。市議會有權隨時取消執照;如果此地段必須被用作發展用途,燕屋擁有者須在不反對的況下拆除燕屋,要是業者不自行拆除,市議會將進行拆除工程,並向有關業者征收所有費用。”

換言之,根據城市規劃組所擬定“最遲3年後搬遷至郊外”條文,燕屋業者需將燕屋搬遷到郊外;然而,根據關丹市議會的宣誓書,剛從城市搬到郊外的燕屋在不到5年裡,又要再次面臨拆除危機。

各縣屬寧可不要執照

在場的彭州各縣屬代表紛紛埋怨,政府不同部門經常推出各別指南,一會兒要他們搬遷,不到幾年又要拆除,在左右為難的情況下,他們寧可不要執照。

“燕窩業者為國家帶來外匯,卻受到政府政策多番阻撓,所以我們全國業者一直強烈反映問題,希望政府取消這些不公平政策。”

李廣興也說,雖然馬來西亞燕窩商聯合會曾在3月25日(週三)與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拿督黃家泉進行會談,可惜有關會談並未帶來任何結論。此部只表示要在下一輪會議上再次討論此課題。


转载自星洲日报
http://mykampung.sinchew.com.my/node/58960?tid=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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